英德借款合同约定贷款者为汇丰银行、德华银行,借款者为总理各国事务衙门,数额为1600万英镑(97622400两),英德两国银行各分一半,彼此不相牵连。折扣率为94%,年息5%,期限为36年,需按月按数支付,不得提前归还;此次借款的担保依然是中国通商各关之税银,并表明“尽先偿还”字样。如海关收入不敷偿还,“中国国家应另外设法付还”。合同规定的条件还有,自卖借票之期起,6个月内,中国政府不得另借他款。并且规定,在此次借款未付还时,中国总理海关事务应照现今办法办理。换言之,就是在今后的36年中,中国的海关事务管理权完全掌控在英国人赫德及其继承人的手中。至于此项借款的用途,合同规定为支付甲午战争赔款第二次及威海卫军费。但实际上,当这笔借款到手之后,中国政府除了拿出约6933333332两(库平银)支付对日赔偿的第二期款项及威海卫的军费外,还顶住赫德的巨大压力,为芦保铁路拨付规银400万两,又拿出200万镑,约合1243.58万两用于向英国、德国支付定造6艘巡洋舰的款项。
相关影视:内地动作电影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