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诺齐克:《无政府、国家与乌托邦》,149~150页,纽约,1974。
[4] 由于行为可以因为懈怠而在道德上有差异,所以我们也可以假设同一行为可以产生各种有可能出现的结果。还有,由于在某一结果是否是现状的延续这一点上有差别,所以我们应当假定情况并非如此。
[5] 关于幸福的两种广义的解释参阅阿马蒂亚·森:《能力与幸福》,托马斯·斯坎伦:《价值、欲望和生活质量》,均载于玛莎·纽斯鲍姆、阿马蒂亚·森合编:《不平等重估》,第3章,牛津大学出版社,1993。
[6] 参见玛莎·纽斯鲍姆、阿马蒂亚·森合编:《不平等重估》,第1章。
[7] 关于这些定义,如果在任何领域我们相信自己应当把目标定在平等上,那么我们是平等主义者。如果我们只在某些较小的领域持有这种信念,那么我们当然不能被称作“平等主义者”。在这个方面,我的这些定义会误导人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