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都知道,存金银、它的价值越来越低;那反过来说,我们如果借金银,需要还的金银的价值也会越来越低!”
费尔西把阿方斯曾跟他说过的一套歪理拿了出来,口水纷飞的推销起来:
“先借钱,把它们转化为更有价值的东西,比如艺术品、珠宝、土地等,这些是可以随时卖给商人的,而且越放越值钱的;
再然后,用这些有价值的东西继续去借债,等我们需要花钱了,再把这些东西卖出,转化为更多的钱,又还债、又能用到需要用的地方去。”
“借钱是需要还利息的。”科尔贝尔眉头一皱。
“那就要把利息尽可能压低。”费尔西回道:“荷兰人的国债利率才3.5%,如果我们能把国债压到那么低,借三十年才一倍利息,买土地,都快翻两倍价格了。”
“那是不是说…我们如果有钱,利息又比较高…完全可以把钱放贷出去,平时收利息,用钱的时候收本金?”戈尔多芬提出新的想法。
“噫?这…有道理啊!”费尔西哈哈大笑起来:“这也是存储债务嘛,只是我们欠别人的钱、还是别人欠我们的钱罢了。”
“这倒是个办法…”科尔贝尔点了点头:“利息对我们划算的时候,我们就借钱进来;利息对我们不划算的时候,我们就借钱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