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三章 共责守法
中国人有个显著的特点,可以用“责任”一词来形容。这个词所包含的重大意义和丰富内涵,是西方任何一个词汇都无法比拟的。我们深知,在西方,个人是社会的基本单位,社会是个人的集合体。但在中国,社会的单位却是家庭、村庄、宗族,而这三者通常又是一致的。中国有成千上万的村庄,每个村庄的居民几乎都源自同一个祖先、同一个姓氏。他们共享一块热土,世系从来没有断过,可以追溯到几百年前的一次政治大动荡,比如明朝灭亡时代,甚至是明朝初建的时代。在这样的村庄里,最远的亲戚关系也是堂亲和表亲,所有的年长男性,不是父亲,就是叔叔伯伯,要么就是某种辈分上的“爷爷”。有时候,一个小村庄里竟然会有十一代人。当然,这并不像我们预想中的那样——年龄越大辈分就越高。
中国人结婚很早,而且在晚年还经常娶年轻的女人做妾,不断地生育子女,结果就造成了错综复杂的亲属关系。如果不专门询问并仔细注意名字中表明辈分的字,那么就无法弄清楚谁是晚辈、谁是长辈。一个年近七十的老翁,可能会管一个三十岁的人叫“爷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