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市民田先生在对自己购买的一套精装修的商品房收房时发现房子的装修和开发商的宣传大相径庭,而且客厅、厨房和卫生间均有漏水现象,部分木地板吸水后变形。田先生去找开发商讨要说法,却总是推诿敷衍。于是在律师朋友的建议下,田先生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在经过公证员到房屋现场取证等公证程序后,公证处为其办理了证据保全公证。凭借这份公证书,田先生最终得到法院的支持胜诉,房屋质量问题得以妥善解决。
此外,前几年兴起的网络证据保全公证已经逐渐走进了更多人的视野,很难称其为“新事物”了。随着手机短信侵权越来越多,短信证据保全公证这一新生事物又迅猛发展起来。这两种公证事实上都属于证据保全的公证。
网络是一个虚拟世界,其特点是对作品容易使用,也易于删除,因此侮辱诽谤、侵犯著作权的情况经常发生。如果被人发现,只是举手之劳,很快就可以让发布的内容销声匿迹、无影无踪,所以通过公证的方法固定这些证据非常重要。比如一旦你发现自己的文字、摄影作品在网络上被他人擅自使用,你可以向公证处提交自己的证明材料、出版作品以及其提供的网站上下载的资料,并打开电脑登录相关网站网页下载取证,做好现场记录,公证处就会为你出具证据保全公证书。然后,你就可以拿着公证书向法院起诉,向侵权人索赔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