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找自尊,是人类和动物之间一项重要的差别。我小时候,是密苏里的农家少年。当时我父亲饲养着一头品种优良的猪和一头白脸牛。由于我们的猪和牛品种优良,在牲口展览会上,我们曾经多次获得过第一名。
当有亲朋好友到我家时,我父亲就把别在白布上的各种蓝缎带奖章取出来,我握着一端,父亲握着另一端,让他们来观赏那些冠军奖章。
猪、牛根本没有在乎过它们赢得的奖章,父亲却视若珍宝。为什么?因为这些奖品给了他一种“自豪”的感觉。
设想一下,如果我们的祖先没有这种“自豪”感,没有这种强烈的冲动感,也许就没有我们现在的文化,我们仍然与动物一样。
这种自豪感的欲望激发了一个在杂货店工作的贫困的店员,他没有受过高等教育,但是这种欲望促使他翻遍堆满杂货的大木桶,痛下决心去研究他所买的基本法律书籍。这个店员的名字叫林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