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要是真这么自信,那就去试试吧,明日我去给你收尸!”刘启摇头不屑说道。
程昱终于将他的衣袖从酒葫芦的藤蔓里扯了出来,抖擞着露出小胳膊,极为豪迈的喝了口酒。
对,他的酒葫芦是带着藤蔓的,而且,弯弯扭扭的,相当的长。
“我已经试过了。”程昱用大手抹去嘴角留下的酒水,咧嘴笑道,“初登江岸时,错过了人家无处投宿,便在道边睡了一宿。遇见了几个小蟊贼,看我这身打扮,想让我做他们的军师。”
“我说我姓程名昱字仲德,他们表示没听过,并且看起来还有些兴奋,似乎觉得我这个名字,像是个当军师的料。后来我说,我如今辅佐府君,忝为军司马,那帮猢狲兵器一扔撒腿就跑了。”
“府君难道还不知道您如今的名号,在江夏这江南江北到底多有威慑力吗?三岁孩童听了府君之名恐都得拔腿就跑啊!我作为你的军司马,就算独身一人赶路,大概也没人敢来截杀我。”
刘启终于算是听出来了,这老东西拐弯抹角的竟然在阴阳他。
他的眼帘微沉,指了指官寺门口那长长的一条队列,“他们不但听见了我的名字,还看见我就站在这个地方,怎么不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