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人与诛妖一样难。”南锦衣起身,侧脸,回看着他:“我明白你的感受。”
“不是难受,而是像你说的人命贱如草。”柳韩山道:“我审的第一个案子也与步摇有关。涉案的是一对儿新婚夫妇。他们借钱在县城里开了间客栈,男的负责招揽客人,女的负责在后厨里做饭。客栈不大,却被他们经营的十分红火。
半年后的一天晚上,客栈的门已经关了,夫妇二人正在客栈里打扫。有人敲门,是一对儿打从此地路过的异域商人。男的留着大胡子,说着磕磕绊绊的南陈语。女的轻纱遮面,看眼睛与鼻梁不像是异域人,倒像是安平本地的。
女人是异域商人的娘子,与商人成亲已有五年。她祖籍安平,却不是在安平长大的。此次回乡,除了为商人找药,还希望通过母亲送她的那件信物找到留在安平的亲戚朋友。
她说得那件信物,是一支造型十分精美的步摇。
许是那支步摇太过于惊艳,以至于让那对儿原本良善的夫妇记到了心里,同时萌生出了想要侵占的心思。案件并不复杂,稍微一审就审清楚了。真正让人觉得难以接受的是被牵扯进这桩案子里的两对儿夫妇,一对儿死于寻亲路上,一对儿因为步摇掉了脑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