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昏时候,他又捉到了三条鲦鱼,他吃掉两条,留下一条作第二天的早饭。太阳已经晒干了零星散漫的苔藓,他能够烧点热水让自己暖和暖和了。这一天,他走了不到十英里路;第二天,只要心脏许可,他就往前走,只走了五英里多地。但是胃里却没有一点儿不舒服的感觉。它已经睡着了。现在,他到了一个陌生的地带,驯鹿越来越多,狼也多起来了。荒原里常常传出狼嚎的声音,有一次,他还瞧见了三只狼在他前面的路上穿过。
又过了一夜,早晨,因为头脑比较清醒,他就解开系着那厚实的鹿皮口袋的皮绳,从袋口倒出一股黄澄澄的粗金沙和金块。他把这些金子分成了大致相等的两堆,一堆包在一块毯子里,在一块突出的岩石上藏好,把另外那堆仍旧装到口袋里。同时,他又从剩下的那条毯子上撕下几条,用来裹脚。他仍然舍不得他的枪,因为狄斯河边的地窖里有子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