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终,辰和他的眼睛和他一切像与不像叔叔的瞬间,在那场雨水和阑尾炎手术后消失得干干净净。十三年的时间,自己也变成名正言顺的女人,有了一柜子的体面胸衣,也开始从一堆叔叔嘴里的妮妮,变成同事和同僚口中的妮可。但是,对于类似餐厅包厢的空间,却似乎永远是无法抵御。烟雾缭绕的地方,有蹩脚卡拉OK的地方,才是自己的青春记忆,女人一生最初的阳光和阴影。自己的某个部分,一直没走,十多年来一直坐在那里,看他如何喜欢我。道德,扯淡,吸引,成人。那竟是生命最兴奋的时分,没有之一。
我想,当年自己得不到辰,更多的不是因为这个世界,而是因为那样的自己,无法蜕变成真正女人的焦急和笨拙。
当年因为自己,辰一定也度过了珍贵的日子。对于四十几岁的老男人,更甚,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