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她在写的时候,为了不打扰自个的思绪,是一气呵成往下写。
关于章节中提到的“神叨叨”武器或是像工厂生产的东西,是单独弄出一本子,上面标明哪个章节里提到的,这个东西是什么样。
所以,陆畔是一手小说,一手注释本。
看到唱片机,他就先去注释本里翻找。
看到自行车,也先去翻那本扎几个眼用麻绳串起的本子。
让脑中先有一番轮廓,先想象一番,然后再代入往下看。
陆畔是越看越精神。
小到对唱片机感兴趣,对人家那西餐厅里的啤酒感兴趣,对人们的穿着,尤其是女的穿高跟鞋,你看看那图,踩这么个东西能走得了路吗?
大到对高速公路,对他眼中像风火轮一般的自行车、对工厂流水线作业、工厂的管理模式,对人家高速公路建设、对有轨电车,竟有电,电灯?
注释本上写,因为有那种电,人家帽子上都能安个灯。从此以后走夜路,离很远都能看到,而不是火把照耀的那么一小块。
再也不怕别人搞偷袭了,因为放哨站岗的能看见。
且城里的路上,有一排排灯。
为那些赶夜路归家的人照亮。
他就瞅自个床边的蜡烛灯台愣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