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扩大业务,不惜资本。
民国初期,社会形势不稳,很多商人对经商所获利润,不是用在扩大业务上,而是把银两窖藏起来,或挥霍浪费。李宏龄反对这种做法,他主张把所获利润用在扩展业务上。光绪二十九年(1903年),李宏龄回到北京,一个朋友对他说:“当年八国联军进北京,贵票号怕战乱受损失,曾预先将数万银两起运回原籍(山西)、不想标营刚出彰义门,就被歹徒抢掠而去。我想当年若是老弟在京主持,断不会将这么多现银运回山西,而是在京接济众商,这样时至今日生意变化将无穷矣!”友人的肺腑之言,使李宏龄颇为感动,叹道:“生我者父母,知我者鲍叔也。”的确如此,李宏龄不但在业务顺利时能想到扩大业务,就是在形势不利时,想的也是扩大业务,如庚子事变后,票号业开始走向衰败,国内外银行相继成立,票号业竞争的对手林立,面临着被排挤掉的危险,李宏龄充分认识到了这种危险。这时,他想的不是收拾残局,而是拓展业务。李宏龄主张改革票号,组建银行,他认为,要使票号立于不败之地,全体票号必须联合起来,组织一个股份大银行。为此,光绪三十四年(1908年),他与渠本翘一起联合北京各票号经理,共同商定组织山西汇业银行。他先后数次向各地总号上书,又与全国各重要商埠票号联络,让其分别就外面情形上书总号,说明组合银行之必要。他的努力得到了各地票号的积极响应,但终因蔚泰厚票号总经理毛鸿翙不察时势,极力阻拦,所以票号改革遭到失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