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再来看日本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从本质上来说,日本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美国相似,也是金融自由化与网络信息技术发展共同作用的结果。与美国互联网巨头“群雄并起”模式不同的是,日本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与壮大依循其惯有的集团化模式,尤其重视集团内部互联网金融产业链的打造,发挥“利益共同体”的业务协同优势。日本互联网金融的这种发展模式促进了其国内互联网金融巨头的产生,具有代表性的是SBI集团、乐天集团、Monex证券等。
其中,SBI集团作为日本网上金融服务的先驱企业,于1999年成立,并建立了全球独具特色的“网络金融企业集团体制”。SBI集团目前有金融服务、基于创投的资产管理和生物科技相关业务。这里面,金融服务业务是SBI集团最主要的收入来源。
乐天(Rakuten)是日本市场份额最大的电子商务平台,从其发展历程和商业模式来看,与我国阿里巴巴有着很大的相似度。乐天进军互联网金融的主要意图有四点:最大化用户对于乐天服务的黏性;提升电子商务购物和旅游的ARPU(Average Revenue Per User,每户平均收入)值;通过信用卡和电子货币等线下支付工具增加公司收入;加速乐天生态系统中的服务交叉使用,发挥协同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