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2] 郑二阳:《郑中丞益楼集》卷一。
[83] 《怀陵流寇始终录》卷十三。明皖抚郑二阳给兵部尚书陈新甲、侍郎吴甡的信中也说:“迩来逃死饥民,往往奔趋贼营,乐为效用。我之一举动、一号令,贼皆得而调知,岂不令人愤懑欲绝?”(见《郑中丞益楼集》卷四)
[84] 戴名世:《孑遗录》,见《南山集》卷十五。又见《甲申朝事小纪》卷三,《桐城纪事》。
[85] 《蕲黄四十八寨纪事》卷一,《鄂寨篇》引《张仁熙致杨卓然书》。
[86] 康熙三十年《新蔡县志》卷七,《杂述》。
[87] 顺治十五年《沈丘县志》卷十三,《丛纪志·灾祥》。按,左髻王即左金王,格料雁即革里眼。
[88] 康熙元年《汝宁府志》卷十。
[89] 康熙《汝宁府志》卷十,《武备·军功》记:“十四日晨,有通谋崇王中贵,矫王旨议降。或以告文岳,文岳大怒,举刀砍柱,厉声曰:‘有敢言降者手刃之。’至午,贼自西北门入城。”
[90] 《平寇志》卷五,记崇王名朱由樻,河阳王误书为河南王。《国榷》卷九八,记世子名为朱慈焲。这里是根据《明史》卷一一九。但《明史》卷二六二《杨文岳传》,亦记起义军“虏……河南、怀安诸王以行”。按情理,明封郡王不应以河南为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