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虽不知该走向哪里,却知道哪里是不可回去的。
该逃走的那个人不该是我。我不曾亏欠过暨雨,所以此刻没必要像老鼠般仓皇而逃。堵在身前的司机骂了我一句“神经病”,然后调转车头,再度前行。站在马路边的暨雨身形动了动,迈开长腿又要朝我追来,我背过脸,随手拦了辆出租车坐了进去。
“逃”跟“不想见”是两码事。
暨雨没有再追过来,他肯定是看到了我临走前朝他竖的尾指。
男人嘛,多多少少都是有点自尊的。倘若一个女人,将她对你的厌恶表现得淋漓尽致,你还有什么脸面撒着欢儿地贴过去?热脸贴冷屁股这种事,是人都不爱干。我以前没少腆着脸贴着暨雨,现在光想想就觉得恶心。
一个人既然不在乎你,你再放下身段去讨好,也只会显得你更可悲而已。
到家的时候,边小诗正窝在客厅里吃比萨,看到我进屋,她眉毛挑了挑,手指间夹着块饼往嘴里咬了一口,含糊不清地朝我道:“你吃不吃?”
我没有回答她,表情沉闷地一路往卧室走,拧开门把就钻了进去,留给了边小诗一个冷漠的后脑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