鞋子一双,用去蓝丝绒四百零六奥纳。料子被裁剪成等宽长条,前窄后宽,呈圆筒状。鞋底用去一千一百张黄牛皮,状若鲨鱼尾。
外套一件,用去蓝丝绒一千八百奥纳,色泽亮丽,周边绣有葡萄枝状花纹,中间用银线钩绣成酒壶一只,酒壶上有金线穿起的珍珠镶边,这就足以证明,这孩子将来必定是一位酒林豪杰。
腰带一条,用去夹丝呢料三百奥纳,我若没记错的话,应是蓝白两种颜色。
至于腰间所佩之武器,既非巴伦西亚所产的宝剑,也不带萨拉戈萨 [7] 的匕首(因为其父对这两地的那些只会豪饮的西班牙没落武士像憎恨魔鬼似的深恶痛绝),他所佩的是一把木制剑及一把熟革制短刀,镀金绘彩,金光闪闪,艳丽诱人。
荷包一只,是用利比亚总督布拉孔达尔大人所赠之大象睾丸皮囊制成的。
长袍一件,用去蓝光丝绒九千六百又三分之二奥纳,袍上用金丝绒绣成斜形图案,从一定角度看去,有一种说不出的光泽,好似斑鸠项上羽毛般,鲜艳夺目。
帽子一顶,用去白丝绒三百零二又四分之一奥纳。此帽圆而大,与其头形完全相合。他父亲曾说,那种马拉贝式 [8] 帽子,像是一块面饼扣在头上,迟早会倒霉遭殃的。帽子上插着一支蓝色大鹅毛翎,是希尔克尼亚古国所产之大鹅身上的翎羽,插在右耳上方,风采不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