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动物好啊…”阿方斯笑眯眯的,又撒出一小把小麦:“您瞧,这孔雀跟人也没什么区别,哪里有吃的,就闻着味跟到哪去…”
“呃…”杰拉德眨了眨眼睛:“您…说的是!”
“您再看,这麦子很少,孔雀的胃口却很大,有的吃得更加雄壮,有的饿的发慌。”阿方斯瞟了他一眼:“久而久之,就难免打架。”
“呃…”
“作为主人,我喜欢的是它们优雅的姿态,我希望它们一直维持这份光鲜。”
阿方斯笑眯眯的说道:“如果它们打架了,这份美好就会被破坏;损失的,就是我的利益了,您说呢?”
“呃…是…您说的是…”杰拉德忍不住擦了擦额头的汗水。
所谓的孔雀,大概是指他们跟霍根霍科、甚至是跟奥兰治派、跟皮特;而他们打架,影响的就是阿方斯的利益!
霍根霍科、皮特毕竟是家养的孔雀,他们的光鲜不仅受他们本身的能力、还受阿方斯的能力所庇护;
反观比克家族,他们最多只是一只乱入的野生孔雀,吃一点小麦没什么,为了小麦打了家养的孔雀,那阿方斯恐怕,就要请他们吃大棒了!
那比克家族,是选择回到野外、自己觅食?还是选择留下,成为家养的孔雀?
“那您说,我应该给足够的小麦,让它们根本吃不完,还是应该,把它们分开关起来?”阿方斯又撒了一把小麦,似笑非笑问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