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 文
摩者,揣之术也;内符者,揣之主也①。用之有道,其道必隐。微摩之以其所欲,测而探之②,内符必应。其应也,必有为之③。故微而去之④,是谓塞窌pào、匿端⑤、隐貌、逃情,而人不知,故成其事而无患。摩之在此,符之在彼。从而应之,事无不可⑥。
注 释
①内符者,揣之主也:内心情感的变化及其外在表现是揣测的主要对象。②测而探之:估测然后探究其中奥妙。③必有为之:一定有所作为。④去:排除。⑤端:头绪。⑥“摩之”四句:在这里揣摩,在那里显现,互相呼应,没有什么事情不可以做成的。
译 文
所谓“摩”就是揣测的权术;所谓“内符”就是揣摩之后的内部反应。运用摩术有一定法则,而且这个法则是在隐蔽中进行。当初步揣摩时,必须有一定的目的,然后进行侦察刺探,其内部必然暗合呼应。呼应时,必然有一定的行为表现。因此适当地加以排除,就是所说的堵塞地窖、隐匿头绪、藏匿形貌,回避实情而别人不知晓,所以能够使事情成功而没有忧虑。在这里进行“揣摩”,使对方发生“内符”,两相呼应,那就没有什么事是不可以成功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