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修即可安身,在王艮看来,“安身立本”内涵着人我之间的某种对等关系,个人的意志、欲求既不可强加于对方,亦不能受制于人,而是要保持一定的独立性。若就人与道的关系而言,则身与道处于同等地位。王艮辨析人与我、人与道的关系,突出了个人的政治地位和价值判断的权威性,这正是实现道德实践的前提。将这样的认识用之于政治实践,如果不能安身,也就谈不上安天下国家。因此,王艮的“安身立本”在突出个人的意志和价值的同时,又树立了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万世开太平的宏愿,他强调修身正己的目的是为国为民。这种意识,不仅局限于王艮启蒙教化的讲学,还将其融入现实政治的参与中,泰州后学所具有的急人之难的侠义精神,则显然与王艮以天下为己任的承担意识有直接的联系。
然而要安身,首先要满足人们最基本的物质需求,保证基本的生存权利。王艮以维护个人利益和安全为出发点,他又强调保身。但他所讲的保身,又不是单纯以一己之利为目的,还融入人格道德实践,提出保身必然爱身、尊身,并提出尊身立体的主张,把尊身与他所倡导的“百姓日用之学”的“道”相结合,要求“尊道”。这种认识体现了王艮在确保自身物质需求和保障肉体生命的同时,对人格尊严的看重。这种观点在正、嘉时提出尤堪注目。嘉靖初年的大礼仪,使诸多官员横遭廷杖贬谪摧残,士人欲保身则唯有离开仕途而归隐,于身不保,遑论其他。到嘉靖中后期,士人之人格操守已大不如前,诸如附势谄媚、假公济私已不属罕见。因而,可以说王艮适时提出这样的观点并非多余,虽然无助于挽救朝中士风的败坏,却也推动了晚明士人对自我价值的追求,以及对追求自我价值的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