雍正皇帝当政后期,指责一些疆吏轻于改变旧制。他说: “常见督抚提镇等于莅任之初,或轻听人言,或自凭臆见,率尔具奏,更改旧章,不计事之永远可行与否,及至再经条奏,仍复旧规,多费曲折,地方官民未必不受更张之扰累”。其实,他很可以反躬自问,正是因为他锐意改革,有的人搞迎合,经过申请,由他批准实行,所以这些官员犯的过失,正是由他促成的。他的急躁病应是出现此种败政的原因之一。
有人批评雍正, “性高傲而又猜忌,自以为天下事无不知无不能者”。有人指斥他“以黑为白” “群臣莫能矫其非” “为人自圣”。归纳这些评论,无非是说雍正刚愎自用,听不得不同意见,不能采纳臣下的建议。这样说有一定道理,但不完全符合事实。雍正对许多问题的决策,事先都同有关官员商讨,就中他进行考虑,吸收众人的意见。前述在朱批奏折中讨论政事,已说明了这一点。他对于有些事情中的错误也是乐于承认的。年羹尧的事情发生之后,他在多种场合表示自己识人不准,用人不当。两广总督孔毓珣因与年羹尧有往来而引罪,雍正则说“朕无识人之明,误宠匪类,正自引咎不暇,何颜复株连无辜”。再如,雍正四年九月,甘肃巡抚石文焯建议在该地开炉铸造制钱,以便禁绝私钱,雍正朱批不同意,不久,在石文焯的十一月的一份奏折的批示就改变了态度,他写道: “禁止私钱一事,果如所议,钱法既清,而民用亦裕,区画甚属妥协。彼时朕虑未周详,故谕暂缓,今已准部议矣”。雍正对他的纳谏问题向大臣做过表白: “朕非文过饰非之人。人非圣贤,孰能无过。尔等果能指摘朕过,朕心甚喜。君子之过也如日月之食,人皆见之,及其更也,人皆仰之。改过是天下第一等好事,有何系吝”。由此可以看出,把他完全看成是文过饰非、刚愎自用的人,的确与事实不合。但是他确实也有过于自信的事实。他以为通过各种渠道完全掌握了下情,其实有的官员的报告是道听途说,不足为信,他却因之对事情作出错误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