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所述,是从政治上立论的。其变迁的根源,实由于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而团体和团体的互相争斗,则由于有些团体迫于环境,以掠夺为生产的手段。所以其真正的根源,还是在于经济上。经济的根柢是生产方法。
在古代,主要的生业是农业,农业的生产方法,是由粗而趋于精,亦即由合而趋于分的,于是形成了井田制度,因而固定了五口、八口的小家族,使一个团体之中,再分为无数利害对立的小团体。从前在一个团体之内,利害即不再对立的氏族制度,因此而趋于崩溃了。氏族既已崩溃,则专门从事于制造,而以服务性质,无条件供给大众使用的工业制度,亦随之而崩溃。
人,本来是非分工合力不能生存的,至此时,因生活程度的提高,其不能不互相倚赖愈甚,分配之法既废,交易之法乃起而代之,本行于团体与团体之间的商业,乃一变而行于团体之内人与人之间,使人人的利害,都处于对立的地位。于是乎人心大变。
在从前,团体与团体之间,是互相嫉视的,在一个团体之内,是互视为一体的。至此时,团体之内,其互相嫉视日深。在团体与团体之间,却因生活的互相倚赖而往来日密,其互相了解的程度,即随之而日深,同情心亦即随之而扩大。又因其彼此互相仿效,以及受了外部的影响,而内部的组织,不得不随之而起变化,各地方的风俗亦日趋于统一。民族的同化作用,即缘此而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