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即产生的问题在于,选择什么样的事实作为分析的起点。费希特所采用的方式是所谓类现象学的方法。为了展开讨论,费希特首先设定,我们将选择任何一个“所有人都毫无异议”(《知识学》,94页)的经验意识的事实,通过某种抽象,去除掉其中存在的经验特质。当然,此处的困难在于:基于一般的共识所获得的认知事实的特殊性究竟是什么。但这一问题的困难也仅仅是表面上的,因为在费希特的讨论中,他似乎并不热衷于探寻最初事实当中的共识,他只是用它来作为其展开分析的一个范例。因此,以什么样的事实为起点根本无关紧要,因为讨论从来不依赖于它。
有待拓展的前提不过就是一个同一性的法则,费希特将其表述为“A是A”,即“A=A”(《知识学》,94页)。费希特以此为前提拓展出一系列晦涩的讨论,这些讨论或可被概括为两个原则性的要点。一方面,为了部分地回应康德的先验统觉的整合,费希特保留了主体作为引发所有经验的必要条件的设定。从这一视角出发,主体不过是一个类逻辑的概念,它只能也必然地被设想为伴随着所有意识的存在。基于这个类康德式的观点,费希特写道:主体或者绝对自我是“所有经验事实的阐释基础,这一点先于所有关于自我的预设,自我自身是被设定的”(《知识学》,96页)。因此,至少在认识论的层面上,人必须认定作为逻辑原则的主体是经验先天的和必要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