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系列曲折的过程,1931年11月7日,中华工农兵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终于在江西瑞金叶坪谢氏宗祠隆重召开了。当天叶坪红旗飘扬,人山人海,“黎明举行阅兵典礼,晚间举行提灯庆祝”。大会的主要任务就是选举苏维埃中央政府,并审议通过中共中央提交的劳动法、土地法、红军法、经济政策、少数民族问题、工农检查处等法令草案。当天下午2时大会正式举行,首先选出37位主席团成员,常务主席毛泽东以及项英、任弼时、朱德、张鼎丞、陈正人、周以粟、邓广仁(即邓发)坐在第一排,由项英致开幕词。12-18日,会议分别听取了由毛泽东作的《政治问题报告》、项英作的《劳动法报告》、张鼎丞作的《土地法报告》、朱德作的《红军问题报告》、周以粟作的《经济政策报告》、王稼祥作的《少数民族问题报告》、邓广仁作的《工农检查处报告》。19日,大会选举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63人。次日大会闭幕,毛泽东致闭幕词。
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闭幕后,11月27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举行了第一次会议,选举毛泽东为中央执行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为副主席;同时选举毛泽东任中央人民委员会主席,项英、张国焘任副主席。这次会议任命的政府各部门负责人分别为: